办理时间:课程考试3天前
承办部门:教务处(公共基础课、院选课)、各系教学办(专业课)
办理流程:
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:
1.因病申请缓考的应出具医院证明,其它特殊原因申请缓考的应有详实的说明材料。
2.每学期申请缓考的课程不超过三门。
3.缓考作为自愿放弃一次考试机会,补考不允许申请缓考。
缓考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