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时间:原则为每学期开学前两周或学期结束前两周

承办部门:教务处

办理流程:

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:

1.休学条件及休学期间学生待遇见学生手册中《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相关章节。

2.学生休学中断学习时间以一学年或者一学期为期,累计中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两年。

3.因病、因伤休学的学生应出具医院诊断书。

4.应征入伍的学生,学院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。

学籍异动申请表.doc